为了减轻听力等特殊残疾人的经济负担,在 2008年4月24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第三款就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专条规定:“有关部门要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定信息无障碍技术标准,推进互联网和手机、电脑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和产品研发。”
2011年4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征求意见稿)》,在其第二十八条明确要求“ 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时,应当逐步向听力、言语残疾人提供文字信息服务,向视力残疾人提供语音信息服务。电信终端设备制造商应当采用与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相衔接的产品无障碍设计,方便残疾人获取信息。”
最近,为了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以及河南也在2012颁布了《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都对无障碍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我想问一下:
在我们洛阳,中国电信宽带与手机资费对残障人员的优惠政策是怎样的,洛阳电信有没有明确的改进 改善的措施?有哪些?敬洛阳电信部门作出明确的答复。
回复部门:中国电信 2013-04-05 10:26:44
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对电信公司的支持,您的建议电信公司会考虑采纳,公司后期会针对社会特殊群体推出相应优惠活动,建议今后有任何问题通过电信营业厅或拨打客服热线10000反映,我们会为您提供更快捷的服务,感谢您对电信的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