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顿小区多次反映交房后没有办理房产证,得到的回复千篇一律的是“经调查,曼哈顿小区未在我局办理初始登记,还不具备办理转移登记条件。该小区由洛阳金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截止今日,该公司仍未向我局递交房屋登记申请资料,该公司目前无法联系。”
最后说明“该公司目前无法联系”一个无法联系的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土地,土地使用权是否应该由政府收回,并由从新处理,如果开发商从此消失,难道这土地要永远荒废,房产证永远没有么。
这个问题我会一并在规划局,住建委,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反映,希望多部门能联合工作,破解难题。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2-12-25 15:11:05
网友你好,经调查,曼哈顿小区未在我局办理房屋初始登记,还不具备办理转移登记条件。该小区由金銮洛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截止今日,金銮公司都未向我局递交房屋登记申请资料,目前,该公司无法联系。土地方面的问题请您咨询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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