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12年3月份公司被中迈集团摘牌进行改制,改制期间公司职工正常上班,在今年7月份中迈公司出台政策,如果职工不愿意与中迈公司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可签离职协议,如不在新公司就业,按规定办理相关工作移交手续后,公司协助离职职工办理档案、社保等相关转移手续;办理相关转移手续之前,应当将职工债权(拖欠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支付完毕。我7月份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及经济补偿协议书,公司答应在八月低结清清欠的工资和债务,现在已经是2012年12月份了,快过年了,中迈公司还未履行对职工承诺,欠付广大职工的三金、医保、工资等问题,使职工的基本生活无法保障。(洛阳路桥公司地址:九都路与玻璃厂路交叉口12号)请政府领导帮忙维权,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我们将不胜感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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