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0日,洛阳路桥建设集团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过招、拍、挂的严格程序,东方华昱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迈集团的影子公司)举牌竞标成功购买洛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于洛阳市国资委签订购买协议。
一、鼓吹诚信、屡屡失信,欺辱广大善良职工。
自河南中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驻洛阳路桥以来,中迈集团立即展现其“诚信企业”的大家风范,一而再,再而三的承诺向广大职工兑付补偿金,期限自7月推至8月,再由8月10月,1000多名职工大多都没有拿到身份置换金,更欠付广大职工的三金、医保、工资等问题,致使广大职工无法正常就医,更无基本生活无法保障,无生活来源,职工生活艰难困苦。
2012年9月30日,在洛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职工大会上,中迈集团、洛阳路桥董事长、总经理曹相春再次公开叫嚣:“我被洛阳市人民政府骗了,我要到河南省高院状告洛阳政府!”。
2012年10月以后,中迈集团停止向职工兑付身份补偿金,设置重重阻挠不让洛阳路桥承接工程,一步步将洛阳路桥拖入死亡的深渊,以达到其河南中迈集团一贯践行地“撵人要地的” 的终极阴险“诚信”目标!赤裸裸地践踏《洛阳路桥改制方案》,单方撕毁洛阳市国资委签订的《洛阳路桥改制出让协议》。
二、良心地产,丧良心,无赖行径,讹诈政府。
中迈集团不仅对广大职工不仁,对政府更是一副无赖做派,讹诈政府。中迈集团联合不良审计师事务所擅自夸大洛阳路桥亏损数额,挑衅国资委审计报告的合法性,挑衅洛阳市企业改制制度的严肃性,以拒绝向洛阳路桥职工补偿金、三金、欠款筹码,威胁洛阳市国资委、公路局、交通局,向其施压,无理取闹,无知者无畏,更狮子大开口,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索要2000辆出租车号牌;要求市政府无偿划拨几百亩地;免并返还中迈集团房地产企业数亿元的税收的要求。
三、唯利是图,撕毁合同,丧失社会责任。
中迈集团接手半年有余,洛阳路桥职工仅发三个月工资,有些职工连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障;
广大职工多次向其讨要工资,中迈集团人员叫嚣:“路桥我们不买了!我们参与路桥改制,如果市里不给我们中迈集团几个亿,你们工人的工资和三金永远别想拿到!“我们认识上边的领导,根子硬!
“你们工人有本事就去堵公路局、交通局、堵九都路、堵市政府!我们不怕!
”中迈集团如此狂妄,到底是谁给了他底气?其中有无钱权交易,党和人民想知道?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12-12-28 17:29:36
经与路桥集团核实,市政府与12月14日召开了路桥公司改制工作会,成立了由市政府牵头的路桥集团改制遗留问题临时工作组。负责协调处理洛阳路桥集团改制遗留的各种问题。下步遗留问题将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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