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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人寿保险公司为什么删除大病职工的目录内乙类应报药品?为什么你们乱扣应报药费?为什么在家属提出异议才补款?补款在哪里?至今还未见到。如果不提异议这笔款项你们会怎么处置?如果是你自己亲人的医疗费你会乱扣吗?还有多少应该报销的药费因不懂而未提异议被你们无端的扣除?难道你们的结算业务就是在乱扣以后等参保职工提出异议之后才给与报销的?你这样坑害了多少参保职工?强烈要求将全市参保职工的扣除药品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保局应对人寿保险公司的这种乱扣行为加强监督,强烈要求给受害职工一个合理的解释。以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工 参保 人寿保险 补款 药费 社保局 提出异议 异议 报销 合法权益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12-28 11:08:49
你好!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是建立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之上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其审核报销的标准和范围均执行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由于2005版和2010版《药品目录》的交替,导致工作人员在实际审核时工作出现了疏漏,我们深表歉意。现已将补款转回汝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严格的对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监督管理,使职工大额报销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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