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2011年7月1日起已经对用人的企事业单位有明确规定: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否则将对负责任人及单位轻者处以500元--5000元罚款,严重者将严查。
伊川县人民医院无视国家法律规定,为了给内部职工子弟办理在职手续,收受贿赂,不惜侵害通过正规院校招聘的大学专科,本科,硕士医师的利益,很多内部子弟通过金钱交易上岗,无医师资格证非法行医,致使近20名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等医师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从事临床多年来没有任何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险,没有任何女工生育保险,没有工伤,意外保险,更没有住房公积金,毕业生基本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这是严重的腐败现象,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严重的损害职工利益。(伊川县人民医院院长、企业法人:王瑞宗)
希望有关部门彻查!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08-04 08:41:54
你好: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你反映的问题由伊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辖,我们已将你反映的问题转至伊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6836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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