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领导,房地产监察大队领导:
你们好!你们辛苦了!我是新区经济开发区关林镇“顺安苑”小区(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林镇镇北路,博客开元时代2期)业主,我们小区原定4月30日交房,交房当天,当我们80多户业主高高兴兴前去拿钥匙之时,却被房地产公司--洛阳博客置业有限公司通知必须给他们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才能领钥匙,要求每户必须当天缴纳3%的维修基金给他们,然后由他们收取每户200元的代办费用加上工本费等房产证办理费用500元,再缴纳一年的物业款才能给钥匙。博客公司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表示如果不把维修基金交给他们,就不能领钥匙,还欺骗业主说大部分业主都交了。我们大部门业主都表示质疑,经过了解,洛阳市政府已经明确规定禁止房地产公司代收维修基金,并且博客公司对已缴纳维修基金的业主只能开取收据,无合法发票,真实情况是绝大多数业主都没有缴纳,因此都没有领取到钥匙。因此再次我向房管局举报博客公司几大问题,请房管局为84户业主做主!
问题一:博客公司代收房屋维修基金,且不开取发票,不承诺何时能办理房产证,此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问题二:博客公司以不交维修基金之由拒绝按合同规定在2011年4月30日前向业主交付房子钥匙,属于违反合同规定,延期交房行为,需要向广大业主赔偿每天万分之一的损失:(房屋购买合同上没有交房前必须缴纳维修基金才能交房的条件,并且承诺延期交房每天赔偿业主万分之一的损失);
问题三:房地产公司承诺交房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等配套设施,但4月30日当天,改小区无一户太阳能热水器得到安装;
问题四:该小区物业费高达每平方米1元,车位只租不卖,每月收费达100元,小区什么配套设施都没有,占地只有不到20亩,价格之高在整个新区也是罕见,却没见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是按什么收取的,物业公司是洛阳静安物业公司,是博客房地产公司下属企业,无法向广大业主提交物业收费标准来源。强烈质疑该小区乱收物业费;
问题五:该小区开发商违规收取房屋维修基金,逼迫业主向其直接缴纳才能交钥匙是否违法,房管局是否可以出面干涉,何时可以进行公正处理?
以上问题,请房管局领导审阅。房子是我们一生辛苦攒下的血汗钱,有的业主等着住进新房结婚、有的养……,请各位领导惩治黑心地产开发商!如果不能给我们满意答复,我们还将继续上访!直到得到满意答复!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1-05-06 10:26:53
1、根据建设部、财政部联合颁布第165号文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缴纳物业维修资金,否则将对开发企业进行罚金处罚。
2、业主缴纳物业维修资金应到我中心“窗口”缴纳。
3、我中心已与博客公司“顺安苑”建设单位联系,责成其将所收业主的物业维修资金尽快缴纳到我中心,由我中心出具专项票据。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