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市委、市政府:
我们是洛阳市涧西区河洛世家•芳华苑小区的广大业主。芳华苑小区是经市政府批准、省政府备案的经济适用房小区,是洛阳市的民生工程。该小区自始建至今,由于违法违规,过度增加“容积率”,为了商业利益,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性质,小区的公共安全损害殆尽,公共利益荡然无存,小区失去和谐,业主不能安居。
一、一个万人小区没有消防通道,没有任何消防设施。2004年3月,洛阳市公安局消防部门在《芳华苑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上批示:“要求按国家规范增设室外消防通道。”(附件1)但在该小区的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对消防部门的批示置之不理,不但不增设室外消防通道,反而依107#——131#楼的西墙增建了约256米长、14米宽的7000多平方米的商铺和5000多平方米的商住楼。商铺成了建设单位的私产。小区内2078户居民使用的燃气是“煤气”。由于小区内没有任何消防设置。一旦哪家发生火灾,业主将完全丧失黄金时段的自救机遇和能力。
二、该小区在建成房屋售罄,广大业主入住三四年后,建设单位在广大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08年5月把小区唯一的通行道路和避险场地捣毁圈占,要在其上面建筑28层高的商住楼。洛阳市规划局的个别官员与建设单位搞了一个“假公示”——“公示无异议”。对此,广大业主极为震惊和愤慨,多次向有关部门诉求。2009年初,洛阳市原市委书记连维良作出批示:“先修好小区的出行道路和避险场地,再说建房。”2009年2月24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芳华苑小区出口道路规划问题“,并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洛政(2009)16号〉(附件2)(以下简称“纪要”)。“纪要”印发后,纪要的二、三条精神得到及时落实执行,可专题研究确定的“道路规划”的第一条的精神却搁置起来、无人问津、直到省“11运”的前夕,有人说要修道路和避险场地了。也向广大业主作了告知。但在修建的过程中,却不按“纪要”的第一条精神来落实实施。当广大业主提出质疑和异议时、干脆停工搁置。建设单位还到有关部门告状:“业主挡住不让修路”。可见用心何其“良苦”。近三年来,小区广大业主在凸凹不平的土路上行走,老人腿摔肿、小孩脸磕破者不计其数。2010年10月13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规范建设暨房地产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压力下,建设单位不得不答应又修路了。但结果是,修路不按“纪要”第一条的精神来实施不说,而且修出来的路是“豆腐渣”。路面的很多地方用脚稍微踩磨一下,路面的水泥就成了碎粉。
三、《芳华苑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中载明:(附件1)居住区用地面积(含高压走廊面积)是9.79公顷。总建筑面积:183730平方米;容积率1.88;居住户数1498户;居住人数4794人;人口毛密度490人/公顷;平均层数6.5层。(33栋居民楼;一座幼儿园;一个文化娱乐中心;两个公厕;一座占地约2500平方米的四层超市)(注:“超市”位置即现陶瓷厂两栋家属楼的位置)。现据我们对33栋楼寓中的101、103、109、112、113、115、110、119、122、123、124、126、127、132、133等15栋楼的面积,依据房产证确权和“合同”确定的面积,我们作了客观、求实的核计,其面积约为91763平方米。我们估算,其余18栋楼寓的面积不会低于100000平方米。若再加上开发商的商铺和幼儿园以及违章建筑的面积,其“容积率”已达“2.1”以上。现居住户数已达2078户(不含幼儿园和商铺);居住人数已达万人之多;人口毛密度约千人/公顷。(增容36个单元,580户)。
由于无度增加“容积率”小区内道路狭窄。两辆小车会车都无法错车。狭窄的道路上,车流、人流混行,争先恐后,险象环生。特别是学生放学后,无活动场地,无娱乐器材,孩子们在狭窄的道路上骑着自行车,比翼飞驰,其恐怖情景令人胆颤心惊、魂飞魄散。更有甚者,129#、130#两栋楼寓与131#、132#、133#三栋楼寓楼是对面楼,其楼间距仅有9.98米,除去各种车辆所占位置,342户居民在茶余饭后没有活动空间。131#、132#、133#三栋楼的住户进入10月份、四楼以下住户就享受不到阳光的温暖。哪还有“安居”可言,哪还有安全可言。
四、所谓的“四期工程”。如前所述,“四期工程”即《芳华苑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中规划的占地约2500平方米的四层超市的面积。现在要在此面积上开发建设55552平方米(不含地下)的多栋28层的商住楼,其容积率高达“22.22”。为了从数据上降低“容积率”,在规划局的某些官员操作下,前圈高压走廊、芳华路人行道的面积;后围小区内道路和绿地的面积;东侵小区已有建筑物的面积;西占小区出口道路。避险场地和市政道路的面积。从9.79公顷的面积中挖出13573.8平方米的面积,重办一个“土地证”,二次征地。同时还在数据上造假,这在全国绝无仅有。更令人瞠目的是:规划局的某些官员竟于2010年3月16日不顾小区广大业主的质疑和异议,批准了这个违法违规、违背“2.24纪要”精神的《芳华苑四期工程平面图》的规划(附件3)。我们要说的是在《芳华苑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中规划的“文化娱乐”的场所被建设单位挪做办公楼使用,万人小区无有任何文化娱乐设施,多次反映却无人过问。规划的两座“公厕”没有踪迹,外来人员和孩子们随地便溺,屎尿横流,业主叫苦不迭,有人充耳不闻。
五、“芳华苑”小区是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省政府备案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可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有人随心所欲、肆意改变土地用途性质、建商品房。致使495户居民入住三年来得不到“双证”。虽现有个别几户办理了“房产证”,但“房产证”中的“房屋性质”、“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年限”等栏目都是空白。另热力管道接在“工业热力管道上”,且业主交了钱却不能正常取暖,以上问题造成上访、集访不断,给业主造成灾难,给政府工作造成困难。再者二、三期交房时,建设单位没有按“购房合同”约定内容交付房屋。现还有约1500户居民未拿到“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六、“芳华苑”物业服务公司的物业费不断攀升,但服务却不到位。小区“技防”系数为零,仅开启两个摄像装置,一个对准建设单位的办公楼,一个对准开发商的停车位。小区内失窃严重,摩托车、电动车、电瓶、自行车频频被盗,每月都有多户居民被入室盗窃,向物业公司多人次反映,却置之不理或推诿责任,业主怨声载道,上访不断。
“芳华苑”小区的公共安全被损失殆尽,小区业主的公共利益荡然无存,小区没有和谐、业主没有安居。敬请洛阳市市委、市政府派员到小区,到业主中间来看一看、访一访、查一查小区内的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受损害的状况。
洛阳市涧西区芳华苑小区
业主委员会
2010.11.10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