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底我通过朋友介绍来到上观乡干道路绿化工程,在上观乡三岔沟村,杏树洼村等几个村道路两边种植松树,白日红等,还建了一个小广场种了月季等各种绿植,总投资高达八十多万,2022年年底,上观乡政府给我结了二十多万,此后经多次讨厌,上观乡政府以各种理由推脱,没有再结一分钱,当年干活至今还欠有工人工资,机械费,等费用,我被债务压的喘不过气,无奈来的百姓呼声平台
伊滨观山悦虚假宣传,购房时让客户看的样板间,承诺后期交房就是按样板间标准。实际现场与之相差甚远。 如:入户门及门锁,样板间安装的为美心牌知名品牌,实际安装的是普通品牌,而且样式也发生变化。 属于虚假宣传,恶意欺诈,望查处!
观山悦的开发商不按报审的外观立面图施工,楼顶幕墙玻璃和安装框架的材质极差,2层玻璃夹胶合计不到18mm,角钢连接片的实物照片也极为劣质。选用这么差的材料,难怪他们不能按报审图施工。私自变更图纸,不重新经过抗风负荷计算,在大风天气非常可能产生高空坠物的巨大安全隐患。请住建局领导高度重视此事件,要求开发商严格按照报审图纸选材施工!
6.7号楼01-02户开门交叉打架,已经违反了《住宅设计规范》5.8.5户门应采用具备防盗、隔声功能的防护门。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开启。 请问组织图纸设计单位和审查单位什么时候可以解决问题。
处理观山减配问题,专班开了很多次会议,感谢专班领导一直为购房者付出的精力与时间,从7月到现在,开发商说整改绿化,说了不下十次,最后几次说的是,9月26日27日树木就从南方发回来了,然后请了北斗星绿化设计师过来,北斗星设计师亲口说,这个开发商就没按图施工,树木少了很多,答应业主回去出补救的绿化方案,最后一次专班会议说给业主们最多再种10颗树,打发要饭吃的吗?他们的项目负责人亲口说绿化都是按图施工,自己拿出来...
开发商 刚开始按照这个造型来装,你们说报批方案与施工方案不符,让他们停工整改,然后他们停工了,现在又说是立面效果,那么立面效果不显示窗户上下连接的横杠,要求开发商按照报批方案施工,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参照中梁百悦府的玻璃幕墙。
紫林观邸售楼部对面的广场上,晚上弄个大喇叭唱歌放音乐,真是喇叭能开多大就开多大,鬼哭狼嚎到晚上快十点,紫林观邸已经有不少业主入住,严重影响该小区业主正常生活,请相关部门处理,喇叭声音能不能关小一点,能听见就行了,把声音开到最大影响别人,自己唱的啥样心里没点*数吗?
请问到底有没有按图施工?当时规划的是节能设计吗?有的话请将规划图公示一下,存不存在开发商私自变更?变更的话变更手续发一下,哪个部门同意变更的也请发一下
秦岭路和西环之间的天山路,目前路两边已有紫林观邸,青云赋,正商城三个小区,大量住户,可是晚上总有大车,重车经过,那个声音非常大,产生了严重的噪声污染,请问,开元大道市政府门前,晚上是否允许大车,重车经过呢?所以,居民区围绕的路,为什么大车,重车晚上还要经过呢,白天没问题呀,都去上班了。难道相关部门不考虑一下居民的生活吗?不是没路可走呀,从秦岭路往南去,右拐到蓬莱路上,不也可以到西环路上吗?此段天山...
洛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从公示的观山悦《总平图》可以看出,观山悦10#楼共计2层。 同时也公示了《10#楼首层平面布局图》,而且很清楚,其备案图纸与公示图纸不一致,改变了首层功能,也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应当判定变更行为,不属于图纸深化。 二层平面布局图,没有公示方案,如果说10#楼单体需要图纸深化和细化,也是二层需要深化和细化。 公示的图纸相互矛盾,备案图纸与公示的图纸不一致,也许是有意为之:给客户介绍按公示...
观山悦项目私自变更公区窗户 观山悦项目在没有通知业主的情况下,私自把公区窗户变更为塑钢窗户,且现在塑钢窗户好多都存在开裂掉皮的现象,观山悦项目未能按照提前15日给业主书面通知,我们是否能解除合同,视为欺诈?塑钢窗户多少钱一平,断桥铝多少钱一平,如果是为了节能减排,那都别开汽车了,都骑自行车算了,更节能减排,大家都回归原始多好。开发商为了减少预算成本,不顾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几年恶劣天气越来越多,窗...
买房的时候专门查了洛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官网上的洛阳建业天明观山悦建设项目设计规划,10#楼没有居委会,只有4个坑位厕所 ,现在为啥要建居委会,是你们在网上放的文件放错了还是?
经查询伊滨区观山悦项目10#楼(东入口大堂)厕所规划面积6.2*3.1为19.22平(图纸),无社区使用面积。8月份至今贵局无任何手续或证明原设计图纸改动为60平厕所加50平社区用房,请问贵局规划设计图在商品房建设中起什么作用?变更需要什么手续?无法律规定的相关手续随意变更是否违法?
伊滨区观山悦小区玻璃幕墙整改结果与规划设计不一致,且贵局于8月3日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各级部门要依法行政办事,客观事实前后相矛盾,贵局如何看待?
延期原因太牵强,到哪都说不过去,盖了3年还弄个减配延期,伊滨区住建也是不办一点实事,不能约束开发商,大门内违规建居委会,建厕所,之前从未告知或者公示业主,请问是伊滨住建局同意的吗?
备案图纸与公示的图纸不一致,没有再次公示,也没有听证,没有告知业主(利害关系人),是开发商造成的,理应开发商承担后果,开发商可以用门面房作为居委会和公共厕所用房,不应该业主承担后果,不应该建在业主大门内,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