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站,玄武门大街,全线禁停!禁止非法运营。 交通局、洛阳交警、车站管理处均已向社会公示! 请交通局交通执法支队,通知洛北执 法大队! 核实“诉求人现场今日水印图片”、“出租车行车记录仪”、“交通局执法监控”等证据后,依法依规处理。 并通知,出租车公司,对该车当事人办班学习! 联动洛阳交警,禁停路段,调取该 车,交通违法“交警视频监控”依法依规处理。
洛阳停车贴上罚单15分钟内,是不是可以撤销罚款?我车停到路边,去干洗店送个东西,交警准备贴的时候,我看到了就赶紧出来了,跑到交警已经贴上,当时交警车旁边,并且不到一分钟,交警就不撤销
交管12123发的货车禁行区通行证,规定时间内通行被拍违章,打孟津交警队电话,孟津给的回复是“洛阳不了解孟津禁行区情况,通行证在定鼎大道不适用”让我打洛阳交警支队网办中心电话,洛阳交警支队说要我找孟津处理,孟津处理不了让我打13721655703,这个电话打不通是空号,打热线,热线让我找孟津处理。现在又成死循环了。怎么处理都行,这个违章我不认,我还不知道啥时候洛阳发的通行证,在孟津不管用了
洛阳站,玄武门大街,全线禁停!禁止非法运营。 请交通局交通执法支队,通知洛北执法大队 核实“诉求人现场今日水印图片”、“出租车行车记录仪”、“交通局执法监控”等证据后,依法依规处理。 并通知,出租车公司,对该车当事人办班学习! 联动洛阳交警,禁停路段,调取该车,交通违法“交警视频监控”依法依规处理。
恒生科技园 B 区恒停车场贴出车位涨价告示,公告落款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提前发18日的公告),显示自2024年12月18日起停车场计费方式调整。 此停车场计费方式调整违反了贵局与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洛阳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的通告》(2023年8月30日发布)第三款之规定,未落实“提前一个月向社会进行公示”的基本要求,请督促该停车场纠正违规做法。
伊洛路上,金城寨街和永泰街中间路段。丽都名邸前面路段,简直就是一个停车场,车24小时几乎都停在马路中间,非机动车道,斑马线,公交车站前。没有人管。在改路段的东面,兴洛西街,每天一个简单的路口有5个交警在哪每天查头盔,你们能不能动动。之前就这个问题,我曾电话投诉至洛龙区支队,没有任何效果。我想问难道咱们洛龙区就是可以把车听到马路中间,非机动车道,斑马线?不止这个路段,泉舜附近也有人把车停到马路中间。
12 月 9 日 15:52 在翠云路停车路边超市买东西,收到交警的违停提示短信后,15:55 立即驶离,可随后便收到处罚 200 元的罚单,在 12123 平台进行申诉时还被驳回。根据交通安全法第 93 条规定,出现违停后立即驶离后可免于处罚。根据 8 月 29 日洛阳市交警支队队长王伟对 《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规定“人性化支付”的解读,收到违停提示信息后,规定时间内驶离免于处罚。因此本人投诉洛阳交警,不按规定进行处罚,工作中懈怠不作为...
学府街与伊洛路口由南向北左边斑马线前号灯被路边的监控杆子挡的严严实实,由南向北过路口非常不方傅,请交警支队的同志们 ,把信号灯移动一下位置。方便行人过路口。 谢谢。
12月1日下午18时5分左右,车牌号为豫C1AM66(也可能是豫CIAM66)的车主,在王城大道快速路(由北向南,瀍涧大道纱厂西路方向)违停,不仅未按要求设置任何警示标识,而且还位于道路交叉口,后方数台车辆只能紧急躲避,差点导致十分严重的追尾事故!按照交通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罚款200元、一次记9分。请洛阳交警支队依法依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2024年11月7日18:35分位于洛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洛宜路818家便利店门口车号为津HAQ893的黑色车辆路边实线违停,因此造车交通事故,但交警(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七大队)没有对此车辆进行违法处理。
龙门大道 槐树凹社区→八里堂社区地铁口 龙门大道辅道 有北向南逆行特别严重 派出所→地铁口 三轮车,二轮电动车,路边小车危停也多,如果频繁发生,特别是派出所路口右边,往槐树凹停车场货运中心,大多都是无证,这条上都里,送货,送学生,拉人的鱼龙混杂,交通事故频发,大群众没有生命安全保征… 希望洛阳市人民政府 洛阳交警支队 境快治理一下,不要让旅游的人说洛阳是一个交通不安全,治安不好的城市…
魏紫路云星售楼部门口的配电箱老化和护栏破损严重,急需要更换新的,避免安全隐患发生。经诉求人在其他平台反映后供电公司邙红供电所与我联系后了解到了此处配电箱属于魏紫路与王城大道路口上交通红绿灯设施,产权单位洛阳交警支队。请交警支队加快现场核实并与供电公司邙红供电所具体了解并且加快更换新的设备。
交警支队信访处你们好,洛宁县交警支队说文件压在你们哪里,为什么不多看看监控摄像头的视频,确保安全情况下过的,因为着急送病号,罚款还要扣分,给我的生活带来困扰,非常不便。 洛宁县交警队说你们不给撤销,希望你们能多看看监控,洛宁县领导的也不给介绍和回复电话,区还是网上查询的也不知道对不对,真希望不要让老百姓寒心,不要坐在办公室刁难老百姓。网上回复就是洛阳交警支队不给撤销处理,我们现在需要上访去找谁?
9月4日上午9时29分左右,我驾驶机动车在洛龙区展览路自东向西行驶至展览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处,右转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对方电动自行车前轮与我车牌相撞。交警到场后根据现场事故情况进行勘察、绘制事故现场图等。事故发生时对方有外伤,出于对其健康考虑立即播打120送其到附近医院先行检查,所以当场无法出具并签署事故责任认定书。 后续多次联系交警并到交通警察支队七大队处理事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负责处理本...
因为无意记错日期,年检是到2024年8月底,今天才9月3日,也就超过了三天。在路上交警拦住说年检超期了才知道,然后不管怎么解释,就一句开单子罚款扣分 ,对此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我认为很不合理!1,超期时间非常短,也没有任何提醒,既然你作为执法机关对这种行为是要处罚的,为什么不要求年检机构提供到期提醒服务?2,社会危害性基本不存在 3,跟洛阳交警支队提出的柔性执法理念相背,请有关部门予以核实 听取群众呼声 以罚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