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谈好全款购车,由于时间关系手续办不了,销售顾问让今天去,可今天我是满怀希望去提车,结果销售顾问说不全款销售,非让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这样我们非常不解,难道这么大的店就这样不讲信誉,欺诈顾客吗
政府相关部门在制度执行、动态监管、长效约束等环节是否存在短板?相关问题经反馈才启动调查,而非监管主动发现,反映出相关部门对民生领域的消防隐患未能“主动靠前监管”。上述相关回复未明确说明政府部门要求的整改时间?督促物业什么时间能整改完成,如期未整改谁来保证老百姓的消防安全?
南昌路顺驰城小区19号楼西边消防通道,机动车乱停乱放长期占用消防通道,地下负二车库的消防通道上有业主自行安装地锁,长期把消防通道当成自家的私人停车场,悦辰物业不管不问!至广大业主的安全与不顾,几年前顺驰城小区里汽车着火,消防车进不来,被烧的汽车残骸还在小区停着,你们看不见吗?试问:如果再次发生火灾后,还是因消防通道堵塞,救援车进不来,悦辰物业谁敢站出来承担责任?恳请消防部门来严查顺驰城小区的消防安全...
丝路大道北向南洛轴集团门口红绿灯设计不合理,每天上班早高峰期,绿灯时间过短,过不了几辆车,经常压车,有时需要等3个绿才能过去,建议是否可以延长绿灯时间或左转车道改为直行加左转,这样可以缓解交通涌堵,提升丝路大道的快速通行。
既然该区域为公共区域,小区建成十余年以来,该区域长期处于租赁经营场所状态,其收益明细均未向业主公示。这些问题老百姓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又是如何进行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同时,《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要求,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在此,郑重要...
已经交房半年了不通燃气,地产与燃气公司互相推诿,合同上写明了交付条件中必须有燃气,不符合交付标准就交房,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请相关部门严查,谢谢!
三通巷晓月街滨河南北道路还有许多我叫不上名的道路都有这样的情况。阴井盖和路面平齐这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可为什么就不能做的完美一些呢?这样的施工质量让外地人看到说出去丢人呀。
新安县310国道与金斗路交叉口东侧,路灯杆上红灯笼造型灯向下脱落,疑似存在安全隐患。(不亮灯的是正常位置,可做参考)
白天工作,晚上带孩子打会乒乓球,这个台子的路灯,两个坏了彻底不亮,一个像闪光灯一样,建个体育公园挺受人欢迎的,为了全民健康,确实干实事了,请有关部门及时维修下路灯
接收打电话不接,学校着急填信息寄档案,请问宜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地址、接受人和电话怎么填啊
玉屏路和兰溪二外新修的那个路口交叉口,绿化带里有两个特别深的深坑,没有围挡!具有安全隐患,周围学生,小孩,居民经常从旁边经过,尤其是晚上,黑乎乎的,万一掉进去怎么办,之前是有围挡的,大风吹掉之后,也没有部门来处理,坑也没人填,特别危险!
周山大道美景九悦山段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方向,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占道停车,导致电动车无法同行,经常发生碰擦事件,路非常窄,停那么多车,非常不安全,请相关部门处理,在路口设置,禁止机动车驶入!!!
兴栾路已于去年开通同行,但鸾州大道上的隔离护栏(与兴栾路交叉口)仍未拆除,每次自鸾州大道从西往兴栾路和兴栾路往鸾州大道东都要绕远,而鸾州大道上其他地方的隔离护栏都会根据路口或者周边情况进行合理开口,兴栾路与鸾州大道的路口也属于大交通路口,请有关部门对此处隔离护栏进行拆除,方便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