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上午9时10分左右到达 洛阳洛北口腔医院,本意是先检查牙齿,导医挂号到李医生处,到达后要求拍片,看一眼片后就说要拨牙,患者询问一句不拨牙行吗?就说治不了,不会治,让护士直接将患者引入对面诊疗室 ,服务态度恶劣 诉求:要求道歉,说明牙为何要被拔,为何不是痛的那颗牙为何要被拨。
尊敬的伊川县领导: 你们好!我是2023年8月12号因妇科病在伊川县人民医院住院却成植物人的儿子,我母亲在县医院就医期间由于医生无诊断结果无视化验单就给我母亲用药未按规定告知病情,明知服用激素药可能出现血栓的情况下,仍然采用大剂量激素药导致我母亲脑梗死的事实,住院期间需要紧急抢救,却没有任何医生,设备,药品。仅一名护士还不会抢救,最终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眼睁睁的看着我母亲陷入昏迷,最后为了盈利还要...
家人有糖尿病高血压,在孟津人民医院住院,医生说没有并发症不能办理门特,网上看说只要有糖尿病高血压就可以申请,不知道是每个地区政策不一样还是怎么回事,高血压吃药糖尿病打胰岛素对于农村家庭也是不小的支出,除了医保,还有其他优惠政策吗,医生说可以去社保局咨询.
2024.4.7下午两点在超声科排队做检查排队到五点半叫号叫到我,被人插队,检查医生也不管,管理极其混乱,做个彩超几分种,排一下午队,这样的科室是怎么管理的,真是让人生气。
看到上月也有不少人反馈这个问题,到现在已过去半个月,并没有解决。 对于住院病人,是真的煎熬。医生、护士、门诊、施工人员、附近住户,都有上下班,每天可以清静一会儿。 住院的病人和附近常年居家的人,要24小时忍受噪音的折磨。 不知是哪位主管领导批准的可以24小时施工,要不要深入群众,和附近群众一起体验下24小时施工噪音。
我是张瑜诺(孩子的家长),在此向您反映一起发生在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格林礼仪幼儿园内的严重烫伤事故。我的孩子在幼儿园用餐时,由于园方的疏忽,导致热豆腐汤洒在孩子脖子和背上,造成了严重的烫伤,留下了大面积的疤痕。事故发生后,学校和我们家长一起对孩子去医院进行了初步治疗,但现在孩子脖子留疤问题,园方一直推脱不予解决,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事故发生在2021年12月份,当时孩子正在幼儿园用餐。由于园方工作人...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儿保门诊挂号费用一月份是13.5元,今天挂号费可变成18.5元。个人感觉涨幅过大,老百姓看个病停车难停车贵,现在挂号费也在一涨再涨。停车费涨价还提前公示,希望市卫健委督促科大一附院能够人性化管理,比如药品有监督,挂号费难道没人管吗?每人涨5元,一天多少患者,这也是一笔不少的收入。希望科大一附院公益性一点,降低挂号费。医生也不缺这点钱。
孩子于2022.12.27在妇幼住院,于2023年1月底出院,医生己明确开了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 并且医院已上报孩子名单。为什么迟迟没有收到退费通知,可否给个有意义的回复
过号的人来了就直接取号排到最前面,回诊的也是,那以后大家也别按照时间来挂了,直接抢8点的号就行了呗,都是孕妇来就诊,来得早没挂到前面的就一直要等,给过号的人让位是吗?人文关怀在哪里?挂的专家号,同一个人的号每次去医生还不一样,挂号费退差价吗?医生态度也不行,一点都不专业,看报告一点都不细致,还得患者主动提醒,体验过的洛阳市最差的医院
今天(4月3日)早上8:26在瀍河区通河农贸市场门口,我家属绿灯后斑马线过马路,一辆警车飞速闯红灯在直行路上右转,将年近七十的老太婆撞倒在地,随即脸上血流不止,眼睛肿胀青紫不堪。在我们家属都未到现场之时,交警五大队王姓警官出警后在没有观看任何监控情况下草草判定我家属老百姓负主要责任,交警公职人员负次要责任,在年近七十的老太婆撞到头部受重伤后没有任何家属在身边的情况下让意识模糊,有生命危险的人签字下简易程...
2024年4月3日上午,由于我爱人最近感到头痛头晕并伴有腰痛我们遂去东花坛正骨医院挂了疼痛康复科门诊医生李某某的号,进去简单陈述后也没有把脉也没有做任何检查就直接给我们开了500多元的药,当时我们还问了一句是否需要做一下检查,李某某直接说“不用做检查,就是做了也意义不大”。由于我爱人最近身体不舒服需要请假,我们要求给开一份诊断证明,李某某开完之后给我们说“拿完药之后过来盖章”,然后出来我们觉得李某某看病过...
医生护士休息时间本来就少,医生护士司机和120司机有义务利用自己休息时间去参加单位安排的各种执勤保障任务吗?单位的执勤保障任务特别多,大家休息时间会被强制安排各种各样的执勤,洛阳市各种大大小小的活动都要安排医护保障,我们要无条件参加为啥?
我是一名肾病五期患者,需要进行腹膜透析,去往河科大一附院景华院区医院开艾考糊精腹膜透析液进行治疗,门诊医生告诉我这种艾考糊精腹膜透析液药品医院暂时没有,需要等待领导批准,望领导予以快点解决。艾考糊精腹膜透析液排水效果好对腹腔刺激小,别的药品停留腹腔时间短,排水效果差,家里边的药快用完了。
3月30号因本人脚踝部出现过敏症状,去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景华路园区看病)医生开具冷敷和照红光处理,以及其他过敏药物。接受治疗后,当天晚上出现不良症状脚踝处出现局部水泡。第二天睡醒后,大面积都是水泡,脚踝处开始呈紫红色,和烧伤一样。因为害怕出现问题,第二天早上又去医院挂号看了一下,当值医生还告诉我是过敏正常症状出的水泡,结果给我开的药里面有治疗烧伤的药。这不就是明显的欺骗吗?欺负普通老百姓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