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9号下午5点50分我在伊洛路与定鼎门街接孩子下学在路边停车不到十分钟,回来就要给我开罚单,不分青红皂白不查清事实,难道洛阳市接孩子的家长们都要接一次孩子开一张罚单吗?每次接孩子下学都是停在路边又不是我一个为什么就给我开罚单呢?交警执法难道如此任性?
去年十二月份出得交通事故,交警事故认定主次责,去交警大队沟通几次,对方不赔钱怎么办,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吗?谢谢
我已经留过真实电话号码,说交警三大队会跟我联系,我等了两天,并未接到相关电话。是不是在包庇这个辅警?
3月13日,下午6点半。中州路八一路口,因为觉和机动车一起左转非常危险。所以选择先看直行绿灯行驶后,再90度看另外一个绿灯过马路。被交警拦下,态度蛮横无理。说不合规定,必须且一定要看左转红灯和车辆一起左转。然后此辅警要求我必须一直直行到大卫城在过马路,态度非常差!如果我跟着机动车一起左转发生危险,这个交警是否负责?
交警五大队旁边的华林路南侧围挡,只剩下北侧,还停满了车子,就在交警队门口啊,从来没见过贴条的!旁边修车行门口停的车马上就把路堵死了,也不管管? 反而中州路辅道贰号城邦北门的路上,天天去贴条。你们是真不知道到底哪里堵,哪里不堵啊?还是收了好处费?堵路的不管,不堵的地方创收?!
2023年2月9号本人车在停车场停放。被别人磁碰到我车。然后我打122事故电话。交警七大队事故科民警出警。也不去走访掉周围监控。也不告知案件进行哪一步。就打个报警电话到现在一直没有信。有困难找警察,难道就打个报警电话没有结果了?
九都东路与夹马营路交叉口西向东车辆经常堵车,堵车原因就是红绿灯左转弯方向与直行方向不同时,原来同时的时候没有堵车现象,自从年前修改左转弯单独红灯后,经常堵车,而且经常有车占用公交车道,下一个桂圆路口和原来一样,左转与直行同时亮时很少堵车,请交警大队认真核算车流量,科学的设置红绿灯,
交警一大队3月5日在周山大道联盟路口南执法检查,检查电动自行车违法活动,其中根据53条之规定,可以警告,十元罚款,二十元罚款。已经向交警认错,并提出是第一次,应当警告。并且前方辅道施工不通,就可以借道。但交警说53条说是可以,我们也可以顶格处罚。请问,为什么轻微违法一定要顶格处罚?我们洛阳的交警只是为了罚款吗?并说你可以申请复议。二十元走不尽的程序,不够跑腿钱,不会有人云复议。但对于这种大小事都顶格处罚...
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3月1日发布中欧商学院戈19总决赛暨“酒祖杜康”杯2024偃师玄奘故里马拉松比赛道路交通管制通告,2024年3月2日和3月3日上午7时30至11时对部分路段交通管制。 3月3日因为要上班,我早上7点钟从夏都大桥由北向南行使被交警告知禁止通行,我拿出通告说还没到管控时间也不行,并且态度蛮横,造成我上班迟到。 请对不遵守通告要求,滥用职权人员进行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对因此造成我上班迟到进行...
新安县交警队的的辅警随便乱罚款,骑着电动车在右转的辅道上,掉了个头,啥也不说,直接都罚款,我又不是直接逆行过去的,只是掉了个头,就说我逆行了,一点人性化,人情味都没有,洛阳市区都是扫码给予警告,三次以后才罚款,这啥也不说,直接都是罚款,呵呵,真牛
我2024年2月23日7时20分骑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骑行到新星路与商都路交叉口被由西向东新能源轿车撞伤,撞伤后我质问轿车车主为什么过斑马线不减速慢行,车主老公说车主急着上班未减速,车祸发生后,车主本人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把我电动车移动至路边。交警认定我次要责任负30%责任。请领导调查处理。
关于异地车异地违章处理,交警六大队说不能处理,必须到车辆所在地或违章地,之前我在其他城市都可以办,但是才来洛阳,说不能办,哪个部门都不能办,主要今天必须审车,车到期了,很着急,最终在审车过程中遇到热心的洛阳人告诉我八大队能办, 于是我跑了十几公里八大队立马办了,感谢八大队,投诉六大队,都给我急哭了。
2.13下午5点左右,我驾驶私家车途径新安县接人。发生追尾。本人全责,无争议。事后对方乘客自称腰不舒服,我便陪同对方去医院检查,当天花费2503元。后双方达成一致,共同前往事故快赔点签字事故认定书,因为当时节假日无法盖章,交警通知说上班后盖章。第二天对方反悔,要求走一般程序,扣车。我也全程配合。对方提出车辆受损会贬值,要求支付除保险以外的费用,谈好了随时可以放车。因为我已购买全险,拒绝支付。交警大队安装一...
瀍河区交警五大队做碰瓷者的保护伞。我于2024年一月三日,在自己家门口和一个老头,发生了电动车刮蹭,家属来了打电话报警,交警队来以后,说我们倒车全责,我要出租车把骑车老头送正骨医院急诊,经拍片他腰椎骨折,老头的带理人要两万元,说以后什么事与我无关。当时我没钱,急诊医生说如果要看新旧伤,需做核磁。要住院,我和他家属办了住院,之后我几次去看他,家属一直都没说,医生的各种检查结果,只是让我们给他拿钱做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