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勿忘国耻!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1分,将在全市范围内试鸣防空警报,请广大市民注意收听识别,并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9月18日上午,正值2022年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洛阳的广大考生正在专心应考,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请相关部门能将防空警报的时间调整或者取消。谢谢!
老城十字街中州中路与北大街交叉口,自西向东方向,路北公交站牌后方,白色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内,停放电动车,有人过来收费,也没有挂停车收费的牌子。理论途中,称想免费停,得再往前走右拐。当时白线区域内已停放有多辆电动车和共享单车。现在是随便划个区域就可以收费了吗??
东方红-汇景城居民近万人为什么没有人防设施,5年了没有人防标识,以前反映过一直没有答复,人防办不作为能起诉吗
请人防办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一下2018粤05民中1016号判决书和2019粤民申8045号广东省高院的判决。说明人防车位收益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开发商说他是是投资人谁投资谁受益那么需要开发商拿出证据证明人防车位建设成本纳入到了小区建设成本当中。这个证据是举证责任倒置是需要开发商举证的。
1,目前珠江路升龙城地很多停车车位,我是升龙城的业主,目前没有买车位,想问珠江路升龙城地下是否有人防车位?如果有是否能出售或者出租? 2,不买车位的业主在不影响消防和其他人权益的业主不能进入地下临时送人接人?
小区内张贴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第一项,第五项明确写明:1.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遵循有偿使用,谁投资,谁受益……,5.人防工程使用人平时应当接受人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没有只说战时了才接受监督检查。那不是意味着人防工程平时的使用情况也需要接受监督检查吗?车位划分使用是由建设单位实施,用于停车是由规划部门批准,但人防办对使用人(开发商,物业)平时使用的监督检查是不是意味着大量人防停车位在闲置着浪费着停车资...
当然业主也不是责难人防办怎样怎样了。但人防车位首先是要满足小区业主停车需求,并不是开发商,物业拥有了使用权就可以随意转变人防车位的公益性。公权不允许变私权,开发商有了使用权不代表就拥有了产权私权,人防办有义务监督人防工程使用情况。不能造成小区有限停车资源随意浪费。临时停车费收费多少需要物业与业委会协商一个价格来满足小区业主停车难的公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