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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于2004年元月,根据2006年9月14日洛阳市机构编制委会印发的市国资委“六定方案”,市国资委是市政府直属正县级特设机构。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市出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市人民政府授权监管的其他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其贯彻实施情况;依法对各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服务;服务联络驻洛中央(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工作。
(三)指导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的改革与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
(四)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负责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考核等相关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化建设,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监督执行。
(七)规范国有资本运作,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回报水平。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及合规管理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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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号国资委将新黄河水泥厂拍卖。近两年来,以国资委为股东加承包商欠所有供货商两千万左右货款,国资委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导致上百家供货商无法生活。天理何在!
- chunmy...
- 2011-04-16
- 评论0
- 阅读8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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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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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客
- 201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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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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