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复核、审慎研究,切勿敷衍踏勘、一刀切否决利民合规诉求
本人为隆安东方明珠三期业主,现就小区车库对应绿化带开口通行事宜正式问政。此前物业已全权对接上报,贵局于2026 年 1 月 9 日联合交警、城管部门现场踏勘后,由区级规划部门直接否决车库开口申请。我方对本次否决理由存在严重异议,本次开口并非私自新增规划、并非违建改造,而是按照贵局官方公示规划,恢复落实原有设计车库次出入口。结合官方文件、地块权属、现场实际安全隐患,逐一事实说明,并提出合理合法诉求。
一、针对规划部门 “前期无规划、不同意开口” 的反驳
规划部门否决首要理由为无规划依据,该说法与官方公示文件严重不符。依据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2026 年 4 月 15 日正式公示文件《隆安・东方明珠 18# 楼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调整》链接:https://lybnrp.ly.gov.cn/2026/04-15/1055073.html公示规划图纸明确标注三期车库次出入口位置,且花坛隔离带对应车库位置,规划预留 10 米通行开口空间。官方规划清晰明确、有据可查,现状绿化带封闭未预留开口,属于未按照审批规划方案施工落实。我方申请开口,是落实规划、还原规划,而非擅自改变规划,规划部门以此理由否决,依据不成立。
二、针对规划部门 “小区已有其他出入口,无需开口” 的反驳
隆安东方明珠一期、二期、三期为各自独立地块、独立封闭管理区域,物理完全隔离、内部不互通。开发商销售阶段明确宣传三期独立园区、独立配套、独立出入口,该内容为业主购房重要决策依据。一期、二期出入口不属于三期配套通行设施,无法服务三期业主出行。规划部门笼统以 “小区有其他开口” 为由否决,无视三期独立地块属性与业主合法权益,依据错误、不合理。若规划要求三期与一二期互通,开发商宣传独立小区则涉嫌虚假欺诈销售,恳请一并核查。
三、针对规划部门 “开口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的全面反驳
规划部门以存在安全隐患否决,但当前封闭不开口,才是长期存在、反复发生、交警多次处置的重大安全隐患,开口恰恰是消除隐患:1. 白塔路东侧辅道长期大面积违停,从辅道口一直占用绿化带开口区域,车辆乱停乱放导致道路狭窄拥堵,此前已多次发生剐蹭事故、道路完全堵塞、业主无法归家的情况。交警常态化巡逻劝导,但警力有限,无人巡查即反弹,违停乱象长期无法根治。
2. 该区域紧邻幼儿园,早晚高峰大量老人、电动车接送学生密集通行。三期车库至现有出入口距离近 100 米,业主车辆必须绕行,躲避逆行人员车辆,与接送学生非机动车近距离混行,加之违停车辆遮挡视线,逆行混行才是极高安全风险。3. 绿化带正对车库设置开口,可直接出入、无需逆行、大幅缩短人车混行距离,有效分离业主车流与幼儿园接送人流,从根源减少逆行、混行、视线遮挡问题。综合对比:现状隐患长期、真实、反复;开口方案安全、合规、利民,整体利远大于弊。
四、关于本次现场踏勘存在走过场、不全面的问题说明
2026 年 1 月 9 日现场勘察为工作日白天非高峰时段,业主均在上班,现场看不到早晚高峰人流、看不到常态化违停、看不到逆行混行现状,勘察情况片面、不客观。规划部门仅凭单次日间简单查看,未调研交警交通治理意见、未听取业主真实诉求、未多时段实地核查,便直接一刀切否决,属于敷衍式踏勘、草率否决,并未真正从民生安全、道路实际情况审慎研究。
五、我方正式诉求(恳请贵局慎重对待、书面复核)
1. 依法核对贵局官网公示规划图纸,确认三期车库次出入口规划真实性,认可开口为落实原规划;
2. 重新组织早晚高峰、平峰、夜间多时段联合踏勘,联合交警、社区、物业、业主代表实地查看违停、逆行、人车混行现状;
3. 充分听取交警部门交通安全评估意见、业主民意诉求,审慎评估开口可行性;
4. 拒绝走过场式勘察、拒绝片面一刀切否决,如仍不予同意,请书面正式答复完整法定依据,切实保障业主出行便利与通行安全。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04-27 16:21:39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核实,近期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警支队、伊滨区管委会进行了现场踏勘,发现该项目地下车库未连通,已现场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业主车辆可通过其他三个出入口驶出。感谢您对洛阳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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