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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龙区城市管理局不作为

    新区三院门口小商贩摆摊占用慢车道和人行道,洛龙区城市管理局以失地农民生活困难为由,不管不问,失地农民就可以与用慢车道和人行道摆摊如果这样全市失地农民都这样占道经营还有没有别人路可走,失地农民咋了他们老特殊,失地不是给了赔偿金。有图有真相,你们就是装聋作哑推三阻四。

    网友138744 2025-09-18 评论1 浏览3492 编号 20250918074140355 [洛龙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9-20 09:36:49

网友:
        您好!我办联合区城管局到现场查看,按照《洛龙区便民服务摊点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版)》所明确内容,由区城管局协调配合街道在关林路新区三院过街天桥西侧约300米处选址并设置便民服务点,同时我办积极对接新区三院相关管理部门,在便民服务点位设置到位前,积极遏制占道经营情况,并将该区域交由新区三院用于规范停放非机动车辆。 诉求人未提供联系方式,无法与诉求人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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