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要举报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远见水岸开发商违法收取天燃气和暖气初装费,不交费用不给钥匙没有办法收房,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这个已经5年了找了很多单位也处理不了,当地住建局玩忽职守这些我都有证据的,住建局和开发商违反国家法律一直按照地方法律处理根本不按照国法处理,国法大于一切地方法律,给他们摆出来了他们不承认这条法律法规。这个文件是在2001年4月16号由国家发改委下达的通知,这个文件没有被作废!!!直到现在我们这个小区也有很多业主跟我一样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收房,有少数业主没有办法交了这笔费用。现在我就要公平公正的解决,因为开发商的违法行为导致我收不了房还要收我物业费这么可恶的事情就没有人管吗任由开发商逍遥法外?最后一次在洛阳这边投诉了这次在处理不了,那我就上访!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5-09-15 11:10:11
网友你好:
经了解,小区物业已告知业主领取钥匙不受缴纳双气开口费限制,业主可随身携带持购房合同、身份证、增值税发票等产权证明身份证明材料正常领取钥匙。关于双气初装费问题,经调查核实,洛阳市是从2009年12月1日起,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同时停止征收暖气、燃气初装费。而我县由于供热、供气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截至2020年尚未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户申请供热、供气仍需按现行标准缴纳相应费用。根据《宜阳县发改委关于明确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问题的复函》指出,“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130号文件精神,明确规定自2021年3月1日后,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网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2021年3月1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业主,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收费按双方约定执行”。
宜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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