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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父母官,你们好!
洛阳市老城区金屏苑3号楼一部电梯坏了3个月,物业一直不维修,了解到的情况是13层以下新生村把住宅性质的房屋租出做酒店民宿商用,13层以下未交办房产证未交大修基金。
现在无法用大修基金维修电梯,物业让13层以上业主分摊维修电梯费用,业主们交了大修基金用不了,再额外出钱这道理说不过去呀,以后再有类似的问题,每次都用不了大修基金,让业主分摊不合法合理。
敬请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此事,早日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谢谢!
电梯 业主 维修 基金 分摊 不了 物业 租出 未交 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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