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10月与刘某签订租房合同,共向刘某转账14000多(被骗10000多元)。12月底房东找上门,才被告知刘某是“二房东”,是骗子,微信电话均联系不上刘某。后经打听,发现刘某诈骗人数30余人,诈骗金额巨大,被公安机关拘留,我们受害者多次去翠云路派出所立案,去洛龙区法院起诉,派出所民警信誓旦旦说刘某诈骗金额巨大,肯定会坐牢!结果刘某被取保候审,3月份被放出来了,联系我承诺五月开始每个月还我500元,直到还完为止,可是实际情况是,催了很多次,次次都说自己没钱,并且语气狂妄,根本不把中国法律放在眼里。受害者有的上有老下有小,有的刚来洛阳上班,被这种人渣骗走血汗钱。相关部门一开始就互相推诿,发现受害者越来越多才采取行动,后面又不了了之,真是伤透了来洛阳发展的百姓的心,希望相关部门重视一下,让刘启这个老赖、骗子、人渣受到相应的处罚!不要让大家觉得违法成本这么低,纵容犯罪分子祸害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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