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警】您的小型新能源汽车豫xxxxxxx于2025年6月23日09:00在洛阳市联盟路江西路至周山大道段,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温馨提示)您在处理交通违法后,可登录“交管12123APP”,参加“学法减分”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6-24 11:06:26
网友您好:在道路上实施以下8种情形的违法停车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从严处罚——1.在城市主干道或严格管理路段、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2.在道路上双排、多排停车,或者在停车位内不按规定停放的;3.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道路,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违法停放的;4.在人行横道、公交专用道、网状线、应急通道、施工路段等区域违法停车的;5.在机、非混合型道路的路口,占压导向车道违法停车的;6.在公交站点、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以及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违法停车的;7.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8.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其他依法从严情形。您车辆停放的道路联盟路(周山大道-江西路)为严管道路,按规定不允许临时和长时间停放车辆,建议您驾车出行前提前规划好停车场,停放车辆时按规定将车辆停放至停车位内。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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