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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原农业保险工作2年多,负责查勘理赔工作在职期间任劳任怨,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保,违规解除劳动关系,在公司的几年里任劳任怨,工资也不高,领导经常拖欠工资,在工作期间也长时间垫资得不到报销,员工过得水深火热的,最后还被顶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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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6-23 08:29:43
网友您好,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您反映的问题应当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洛龙区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5523790。希望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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