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不作为,洛阳投放的共享单车不就是惠民的吗,这下可好了 一直涨价,之前变相的节假日涨价 想着节假日来洛阳的游客多 使劲薅羊毛(之前平常2元,节假日2.5元)好家伙 现在竟然明目张胆了 直接涨价,涨价的依据是什么 相关部门也不管管 不作为 洛阳作为旅游城市,这样的变相涨价难道好吗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0 15:59:12
网友您好,您通过百姓呼声反映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收悉,该软件收费为市场调节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商家需明码标价,同时您也可以向该软件归属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映,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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