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孟津卫健委对洛阳石化医院过度医疗“答非所问”糊弄群众

    用户提问 2025-06-16 22:17:19

    一、是八旬张老太太投诉洛阳石化医院过度医疗的,孟津卫健委却回复是患者张某不认为洛阳石化医院医护有过度医疗情况,可谓答非所问,搞错了对象,站错了队,明显有袒护洛阳石化医院之嫌。 二、非公办的洛阳石化医院,所称的张某右膝关节青紫肿胀,纯属歪曲事实,编造谎言。 理由如下:伤者张某在当天并没有住院,当天的石化医院门诊医生也明确告诉她,膝关节没有肿胀受伤;次日,在公办的吉利区人民医院复诊,也未提出膝盖受伤;张某在交警队协商时,也只提出了手指骨折,丝毫没有提出过膝盖受伤的问题(可去交警队调查张巧当时的协商录像),张某当天没有住院,而是隔天后,未给交警部门和对方打招呼,私自住的院。 即便是按洛阳石化医院诊断的描述,也只能得出是个皮外伤的结论,无法定性为膝关节损伤。 三、洛阳石化医院所称的伤筋动骨一百天(伤筋动骨一百天本来就不是科学的说法,医学上根本就没有这种专业术语,属于伪科学),及使伤筋动骨一百天,并不代表你能批准休息一百天,诊断证明只能建议休息不超过两周,后续休息需要继续诊断拍片证明,直按建议休息三个月是违规的。 四、张某是个67岁的体力劳动者,洛阳石化医院医生唐某写的诊断证明,不能写用护工一名,因为她仅仅是手指受到轻微伤,张某即使需要护工,也与诊断无关系,洛阳石化医生唐某在诊断证明上注明用护工一名,也是违规的。 五、孟津卫健委的回复,一上来就把患者张某住院959.7多元摆出来,其目的是在误导观众,看看就不到1000块钱,你能说下辖的洛阳石化医院过度医疗吗? 实际情况是,张某擅自住院后,在交警队协调期间,听交警讲你不够住院条件,擅自住院不负责包赔后,才慌里慌张出的院,她原来是准备做住院三个月持久战打算的,张某的老公曾亲自对交警说,自己没有工作,准备用这三个月挣1万多块钱护理费,来看自己的病。 [查看详情+]

    孟津区回复 2025-06-17 09:51:2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患者张某,于2024年12月25日因车祸致左手拇指及右膝关节疼痛在石化医院门诊就诊,门诊医师行左手、右膝关节片检查回示:左手第1指骨远节基底部骨折,右侧膝关节退行性改变,未住院治疗,自认为无大碍回家休息。肇事方以吉利人民医院有熟人、石化医院不是交通事故定点医疗机构为由,带患者到吉利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说用纸板固定骨折拇指就行,患者未住院。 12月26日,患者左手拇指肿胀、疼痛加重,且右膝关节疼痛不缓解,再次来石化医院就诊并要求住院,以“指骨骨折、膝关节损伤”为诊断收入外二科治疗。查体:左手拇指远端青紫、肿胀,压痛伴活动受限,末梢血运及感觉尚可,右膝关节前侧青紫、压痛、活动度尚可。患者住院后给予左手石膏外固定,冷敷消肿,口服活血化瘀等药物治疗,于12月31日患者复查X光片示左手第1指骨远节基底部骨折位置可,患者疼痛好转,病情稳定出院,住院费总计959.7元。 根据以上实际情况,诉求人所述并非事实:一是患者诊断为左手第1指骨远节基底部骨折、右膝关节损伤,患者年龄较大,患者要求住院,收入院观察治疗观察病情变化,合理合规,不存在过度医疗现象。二是患者查体右膝关节前侧有明显青紫、局部压痛,诊断膝关节损伤,诊断明确。右侧膝关节退行性改变是自身关节退变,与外伤无关,不能混淆概念。三是患者左手第1指骨远节基底部骨折,属于末节骨折,血运相对较差,骨折愈合时间较长,依据治疗原则休息3个月,不违反18项核心制度有关规定。四是张某是个67岁的体力劳动者,拇指骨折确实不能从事保洁工作。诊断证明上所述是“住院期间陪护一人”,并非刘某某所说护工一名。五是医院只对病人负责,患者张某符合住院条件。交警部门没有理由判断患者能不能住院。至于张某的老公曾亲自对交警说,自己没有工作,准备用这三个月挣1万多块钱护理费来看自己的病,与医院无关。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希望孟津卫健委,针对群众的异议,逐条回答,千万不要搪塞应付,闹出贻笑大方的笑话,损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网友1304810 2025-06-19 评论1 浏览5235 编号 20250619175140264 [孟津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6-19 18:32:37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患者张某,于2024年12月25日因车祸致左手拇指及右膝关节疼痛在石化医院门诊就诊,门诊医师行左手、右膝关节片检查回示:左手第1指骨远节基底部骨折,右侧膝关节退行性改变,未住院治疗,自认为无大碍回家休息。肇事方以吉利人民医院有熟人、石化医院不是交通事故定点医疗机构为由,带患者到吉利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说用纸板固定骨折拇指就行,患者未住院。 12月26日,患者左手拇指肿胀、疼痛加重,且右膝关节疼痛不缓解,再次来石化医院就诊并要求住院,以“指骨骨折、膝关节损伤”为诊断收入外二科治疗。查体:左手拇指远端青紫、肿胀,压痛伴活动受限,末梢血运及感觉尚可,右膝关节前侧青紫、压痛、活动度尚可。患者住院后给予左手石膏外固定,冷敷消肿,口服活血化瘀等药物治疗,于12月31日患者复查X光片示左手第1指骨远节基底部骨折位置可,患者疼痛好转,病情稳定出院,住院费总计959.7元。 根据以上实际情况,诉求人所述并非事实:一是患者诊断为左手第1指骨远节基底部骨折、右膝关节损伤,患者年龄较大,患者要求住院,收入院观察治疗观察病情变化,合理合规,不存在过度医疗现象。二是患者查体右膝关节前侧有明显青紫、局部压痛,诊断膝关节损伤,诊断明确。右侧膝关节退行性改变是自身关节退变,与外伤无关,不能混淆概念。三是患者左手第1指骨远节基底部骨折,属于末节骨折,血运相对较差,骨折愈合时间较长,依据治疗原则休息3个月,不违反18项核心制度有关规定。四是张某是个67岁的体力劳动者,拇指骨折确实不能从事保洁工作。诊断证明上所述是“住院期间陪护一人”,并非刘某某所说护工一名。五是医院只对病人负责,患者张某符合住院条件。交警部门没有理由判断患者能不能住院。至于张某的老公曾亲自对交警说,自己没有工作,准备用这三个月挣1万多块钱护理费来看自己的病,与医院无关。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敷衍回复

    +1 +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