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八旬张老太太投诉洛阳石化医院过度医疗的,孟津卫健委却回复是患者张某不认为洛阳石化医院医护有过度医疗情况,可谓答非所问,搞错了对象,站错了队,明显有袒护洛阳石化医院之嫌。
二、非公办的洛阳石化医院,所称的张某右膝关节青紫肿胀,纯属歪曲事实,编造谎言。
理由如下:伤者张某在当天并没有住院,当天的石化医院门诊医生也明确告诉她,膝关节没有肿胀受伤;次日,在公办的吉利区人民医院复诊,也未提出膝盖受伤;张某在交警队协商时,也只提出了手指骨折,丝毫没有提出过膝盖受伤的问题(可去交警队调查张巧当时的协商录像),张某当天没有住院,而是隔天后,未给交警部门和对方打招呼,私自住的院。
即便是按洛阳石化医院诊断的描述,也只能得出是个皮外伤的结论,无法定性为膝关节损伤。
三、洛阳石化医院所称的伤筋动骨一百天(伤筋动骨一百天本来就不是科学的说法,医学上根本就没有这种专业术语,属于伪科学),及使伤筋动骨一百天,并不代表你能批准休息一百天,诊断证明只能建议休息不超过两周,后续休息需要继续诊断拍片证明,直按建议休息三个月是违规的。
四、张某是个67岁的体力劳动者,洛阳石化医院医生唐某写的诊断证明,不能写用护工一名,因为她仅仅是手指受到轻微伤,张某即使需要护工,也与诊断无关系,洛阳石化医生唐某在诊断证明上注明用护工一名,也是违规的。
五、孟津卫健委的回复,一上来就把患者张某住院959.7多元摆出来,其目的是在误导观众,看看就不到1000块钱,你能说下辖的洛阳石化医院过度医疗吗?
实际情况是,张某擅自住院后,在交警队协调期间,听交警讲你不够住院条件,擅自住院不负责包赔后,才慌里慌张出的院,她原来是准备做住院三个月持久战打算的,张某的老公曾亲自对交警说,自己没有工作,准备用这三个月挣1万多块钱护理费,来看自己的病。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6-17 09: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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