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晚上20:10分在学子街临时停靠去药店,然后在药店里看到交警在贴单子,立马出去,单子已经贴上,明确告知刚刚停,现在就走,警察就恶狠狠的说:已经上传了
扭头就走了
请调取监控,如果交警已经走了贴上了也就算了,但是他明明还在现场而且已经立马挪走了,为什么这么不人性执法呢,200元是老百姓不吃不喝2天的工资了,请人性执法一次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5-30 10:21:13
网友您好:经核实您车辆停放的道路为严管道路,按规定不允许临时和长时间停放车辆,洛阳交警依法治理机动车违停,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诉求,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洛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凯旋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6333127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感谢您的留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