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咨询] 住房公积金提取

    你好,我和我爱人的户籍和公积金均在洛阳,爱人在郑州买房,用的商业贷款。请问我和我爱人是否可以每年申请洛阳的公积金提取吗?

    dgl 2025-05-21 评论1 浏览2095 编号 20250521142613347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05-22 10:31:10

尊敬的网友:您好!
        职工购买非本行政区域自住住房的,需满足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应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行政区域内(市一级),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非销户状态且连续按月正常汇缴6个月以上。
        在三门峡、济源、汝州和平顶山购房视同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房,不受异地购房提取条件限制。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肯定可以呀租房都可以提取。

    +1 +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