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碧桂园玖锦台小区业主,现就“黄金时代”商业健身房违规占用小区公共规划用地、威胁业主安全权益一事提出严正投诉,并三问政府相关部门:
一问:商业健身房占用小区公共用地是否合法合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物业管理条例》,小区公共规划用地属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业主共同表决同意不得擅自占用。黄金时代健身房未出示合法租赁合同,物业亦未履行公示程序,涉嫌与商家串通侵占业主权益。请政府核查该场所规划用途变更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权钱交易?
二问:外来人员随意出入高端封闭小区,安全监管责任何在?
本小区物业费高达2元/平方米,业主本应享有高标准安全管理服务。现健身房以商业性质引外来人员频繁出入北门,物业未实施有效身份核验,严重威胁业主财产及人身安全。请问监管部门是否尽到对物业服务的督导职责?《消防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要求是否落实到位?
三问:黄金时代即将开业审批程序是否涉嫌失职?
即便黄金时代健身房完成消防整改,但其经营场所合法性存疑,且违反《民法典》第278条关于改变共有部分用途需业主共同决定的规定。在今年四月份,黄金时代集结大批社会人员到玖锦台小区聚众闹事,见到业主就直接开骂,并且还殴打业主,至今仍未有说法。洛龙区市监局在未核实场地权属及业主意见的情况下批准营业,是否违反行政审查程序?请公开该商户备案材料及审批依据。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5-17 15:04:35
网友您好:
社区工作人员联系物业,并到现场了解情况。根据洛阳市民政局、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洛阳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建移交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民通〔2023〕74 号)第四项第一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作为居住区的公共服务配套用房,由开发单位建设并无偿移交当地街道(乡镇),不动产权归当地街道(乡镇)所有。洛阳碧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商)于2024年5月30日将包括文化活动中心在内的公共服务配套用房移交我街道,目前产权登记在开发商名下,后续将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过户至街道。为响应居民保留负一楼健身活动中心的需求,特引进第三方机构对该场地进行装修改造,针对碧桂园玖锦台小区居民推出便民优惠政策。同时办事处,社区将同步推进业委会成立的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成立。后续社区层面会继续跟进,有相关情况第一时间告知居民。
翠云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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