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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关于地铁乘坐携带充电宝的疑问?

    我看乘坐地铁,禁止携带充电宝单个容量20000mAH且不能超过160WH,我想请问关于该容量是锂电池容量还是额定容量,因为这两个不一样。

    网友1591120 2025-05-01 评论3 浏览3479 编号 20250501085124333 [轨道集团]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轨道集团 2025-05-02 16:09:41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洛阳市轨道交通的关心和支持!
因诉求人电话保密,故未进行电话回访。
1.洛阳地铁安全检查标准根据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下发的《洛阳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规定,其中明确:锂电池(充电宝),需随身携带,每人累计不得超过2个(含),且单个容量不超过20000mAH,需标识完整,清晰。单品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60WH。
2.单个充电宝电池容量、额定容量,均不得超过20000m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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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也就像洛阳这些小地方坐地铁还查水、充电宝,像北京大城市地铁 从来不查水和充电宝,要是查的话,地铁入口能堵死!

    +1 +1 回复

  • 这俩是算在一起的,要同时满足,你超过20000就不能上了,基本上没有充电宝在20000以内还能超过160瓦时的,所以后面那条规定几本上就是废话,并且制定这种条件的机构也是胡来!电动轮椅和笔记本电脑的电池都比这个条件要高的多,不还是上地铁了!偏偏卡一个很多必备的充电宝卡的那么死板和生硬,几乎看不到一点道理的限制!希望这个条件可以改善,或者重新制定洛阳地铁禁限物品目录和条件!

    +1 +1 1

    • 赶紧买个笔记本,既能使用还能充电,上飞机都没人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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