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6月22日购买宜阳宏矗龙铂郡商品房一套,合同约订2021年12月31日前向本人交付该商品房,其结果到至今未收到交房及查验收房通知。后到售房部咨询时,他们说可以收房,但是需要补缴23年至今的物业费。可我本人没有收到任何交房验房通知,我拨打热线进行询问龙铂郡小区是否可以交房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宜阳房屋管理局积极回复“龙铂郡小区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没有办理完成,所以小区不能达到交付房条件”。既然达不到交付房的条件,而物业管理服务进入小区索取物业费实属不合理不合法。本人诉求:一是请求上级有关部门,责令取缔没有达到交房条件情况下而收取物业费;二是建议政府介入监督开发商按照合格工程要求交房;三是要求开发商应承担没有按合同约订交房时间的逾期违约补偿金的赔偿。敬请领导予以解决。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5-05-01 11:05:27
网友你好:
已向龙铂郡项目部说明情况,并让项目部督促龙铂郡物业与诉求人联系解决该问题。
宜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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