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区银河小区二期至今未办理竣工验收,住建局也回复说开发商未办理竣工验收。因没有验收存在安全隐患,故未办理入住手续。但是物业公司要求收房,必须将物业费从2022年8月份收取。这合理吗?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的诉求,街道第一时间向物业管理部门咨询,据区物业办回复:物业费是从开发经销单位通知交房后次月开始计算,属于合理收取。如您对此有疑问,建议您向区物业管理部门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杨文办事处 2025年4月21日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5-04-23 16:15:1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诉求我们已受理,稍后给您回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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