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洛龙区地矿家园小区和长兴花苑小区之间的水渠两边绿化带里,随处可见乱丢乱扔的垃圾(快餐盒、饮料瓶、奶茶杯、各类食品包装袋或塑料袋、卫生纸等等),渠边乐道旁设置的垃圾桶也长时间无人清理。经常看到有中老年妇女在渠水里洗衣服,也有一些人在渠边洗车、清洗地垫或门垫。走访发现,新区其它水渠及景观绿化带(或小游园)也或多或少存在类似的问题。群众多次反映这些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生态健康的问题,但均未得到完全根治。为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现提出以下分析与建议。
一、对生态环境及市容的影响
1.水体污染风险。垃圾堆积可能导致有害物质随雨水流入水渠,污染水体,破坏生态平衡。垃圾长期堆积可能堵塞水道,滋生蚊蝇,威胁公共卫生,威胁居民健康。洗涤剂、洗衣液等中含磷物质排入水渠,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破坏水生生态系统。
2.景观与市容破坏。塑料垃圾难以降解,污染土壤,破坏植被生长条件,影响植物生长,进一步削弱绿化带的生态功能。油污、化学残留物进一步加剧环境恶化。
3.影响城市形象。绿化带作为城市公共空间,垃圾成堆严重影响市容美观,降低居民生活质量。脏乱差的环境降低城市品质,与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相悖,易引发群众不满。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1.管理责任不清。根据《洛阳市城市河渠管理条例》,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渠养护的监督检查,督促养护责任单位落实任务,清理水体杂物并修复设施。而河渠两岸的景观绿化带可能涉及城市管理局的市容环卫职责。然而,实际中可能存在责任交叉或推诿现象,导致垃圾无人打扫和清理,问题发现和处置滞后。例如,洛龙区属地管理清单明确要求乡镇(街道)承担主体责任,但具体执行需与水利、城管部门协同。
2.日常监管与清理机制缺失。洛龙区近年虽开展水体污染治理(如太康东路街道的河道巡查和垃圾清理行动),但部分区域仍存在巡查频次不足、垃圾桶清理不及时的问题。例如,类似案例中,钱江路北侧水渠垃圾问题经投诉后才由河长办督促清理,可见常态化管理尚未完全落实。
3.公众环保意识薄弱。部分居民环保意识差,随意丢弃垃圾,习惯在水渠洗衣、洗车,甚至将绿化带当作“垃圾场”。尽管《洛阳市河渠管理条例》鼓励公众举报违法行为,但宣传教育力度不足,导致居民参与度低。
4.惩处乏力。对不文明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和处罚,违法成本低,难以形成震慑。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
1.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协同治理
(1)建立联动机制。落实河长制职责。根据洛龙区属地管理清单,街道办应作为主体责任单位,联合水利局(负责河渠水体管理)、城管局(负责绿化带市容环卫)成立专项工作组,划定管理边界并公示责任分工。 由河长办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跨部门问题。
(2)建立长效机制。将水渠及绿化带卫生纳入街道考核,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定期公开整治进展,接受群众评议,避免问题反弹。
2.完善日常管理与监督
(1)优化垃圾收集设施布局,增加水渠沿线垃圾桶设置数量,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及时定时清运。
(2)组建环保巡查队伍,加强巡查与清理频次。对重点区域(如居民区周边)增加巡查密度,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3.完善基础设施
(1)在渠边增设警示牌,明确禁止洗衣、洗车及乱扔垃圾,并公布举报电话。
(2)试点安装监控设备,对屡禁不止的污染行为取证追责。
4.推动公众参与与宣传教育
(1)开展环保主题活动。通过社区宣传栏、线上平台等普及垃圾投放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清理行动(如“河道守护者”计划)。
(2)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居民通过“百姓呼声”等渠道反映问题,并对有效举报给予奖励。
5.加大执法与问责力度
(1)严惩违法倾倒行为。依据《水法》《洛阳市河渠管理条例》,对向渠道弃置垃圾的个人或单位处以罚款,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2)纳入绩效考核。将河渠管理成效纳入相关部门及街道办的年度考核,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追责。
洛龙区水渠绿化带垃圾问题需通过“责任明晰+长效监管+全民参与”的综合治理模式解决。建议以河长制为框架,结合属地管理政策,整合水利、城管、街道办及社区力量,同时借鉴“清河行动”经验,推动水渠环境从突击整治向常态化管理转变,最终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4-25 09:25:57
网友您好:
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目前已安排养护人员对该处水渠两侧绿化带内进行清理。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强对管养范围内绿化养护巡查力度,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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