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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 关于协调优化雍华苑安置房居民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请求

    致洛阳市老城区委区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协调优化雍华苑安置房居民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请求

    事由背景:

    雍华苑安置房项目系洛邑古城建设配套工程,因安置地块转换等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延期十余年交付(现仍有部分业主因为各种原因未认领安置房),且存在以下衍生问题:

    1. 公积金使用受阻:因房屋交付延期,部分业主无法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提供完整的拆迁安置协议、选房单等材料超过五年提取期限,导致无法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2. 补偿款拖欠影响提取:尚有数年拆迁安置费、装修补偿款未发放,居民缺乏自有资金垫付装修费用,而现行政策明确“装修不在公积金提取范围”;

    3. 阶段性政策适用困境:虽洛阳市2024年出台政策支持“旧房门窗更新提取公积金”,但雍华苑因延期交付问题导致政策红利难以落地。

    诉求建议:

    为保障安置居民合法权益,恳请协调以下事项:

    1. 特事特办优化提取政策

    - 参照《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若干政策的通知》(洛管委会〔2024〕1号)中“代际互助提取”条款,允许业主凭阶段性安置协议及政府出具的延期交付证明,先行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费用;

    - 对因延期导致超5年提取时限的,延长材料有效期至实际交房后1年。

    2. 加快补偿款发放进度

    - 协调相关部门优先结清拖欠的安置费及装修补偿款,缓解居民自筹资金压力,避免因经济困难触发违规提取风险。

    3. 建立专项沟通机制

    - 建议由老城区区委区政府牵头,联合公积金中心,征收办等部门成立工作组,针对雍华苑业主开通“安置房公积金提取绿色通道”,简化材料审核流程(如以政府公函替代部分协议原件)。

    政策依据与可行性:

    - 现行政策已允许“购买拆迁安置房超面积部分提取公积金”,可延伸解释为包含延期交付产生的装修成本;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明确“违约方应承担补救责任”,政府可协调开发商或第三方机构出具担保文件,支持居民合规使用公积金

    结语:

    雍华苑业主为支持城市发展已付出十余年等待,望政府体恤民情,急百姓之所急,解百姓之难,以“民生优先”原则推动政策柔性落地。

    盼复!

    网友1582339 2025-04-21 评论0 浏览3294 编号 20250421222859566 [老城区]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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