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
您好!
我是龙门街道花园村一期安置房的业主之一。现郑重向贵局反映以下问题,并请求尽快协调解决,以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花园村安置房于2024年10月开始交房,目前已过去半年。然而,小区共有17栋楼,其中仅有10栋楼已开通燃气,尚有7栋楼迟迟无法开通。由于缺乏燃气,业主们的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做饭、洗澡都成问题,生活质量大幅下降。
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据悉是因为开发方或相关责任单位拖欠燃气公司费用,导致燃气无法全面接通。本村业主作为回迁一方,依法不应承担此类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交付,并保障交付物业具备基本使用功能。”同时,《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条明确指出,燃气管理应当保障燃气用户的基本用气需求。既无明确交付时间,也无合理解释,这不仅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更与中央政府持续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背道而驰。
我们想问:
同属一个安置小区,为什么部分楼栋可以用燃气,另一些却不能?
燃气何时才能全面开通?是否有明确时间表?
花园村安置房本应是政府为改善民生、解决回迁安置问题的重大民心工程,但如今因为燃气和过渡费问题,成了老百姓生活中的“烦心事”“揪心事”。
在此,我们强烈请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重视,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
尽快协调解决燃气未通问题,尽早实现全面通气;
依法追究拖延履责单位的责任,切实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权利。
谢谢!
此致
敬礼!
2025年4月19日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4-22 15:00:10
网友您好:
我办高度重视,目前正在积极与新奥对接,争取早日供暖,过渡费相关人员名单已上报,待资金到位后了解给予拨付。感谢你对你我办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龙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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