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宜阳县绿地唐曌宫住宅项目工程烂尾问题的请愿书**
**致洛阳市委市长及相关领导:**
我们是宜阳县绿地唐曌宫(原名洛阳绿地城)的购房业主,现就该项目长期存在的工程烂尾、违规交房、质量问题及物业纠纷等问题,向您发出紧急请愿,恳请政府介入协调,督促相关责任方尽快复工并整改,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 **一、项目现状及主要问题**
1. **工程烂尾与延期交房**
- **二期高层停工逾两年**:合同约定2023年10月交房,但至今二期高层仍处于停工状态,工地杂草丛生,复工时间未明确。虽政府回复称正在推进复工谈判(如与河南久宏工程公司合作)及解决土地查封问题,但进展缓慢,业主面临“房财两空”困境。
- **一期交付争议**:一期虽于2023年10月完成竣工备案,但业主反映实际未达交房标准,如未接入市政供暖、使用临时施工用电、车库未完工等,且房产证因土地查封无法办理。
2. **房屋质量与配套设施缺失**
- **质量问题频发**:业主验房时发现空鼓、门窗安装不平、烟道裂缝、楼顶渗水等严重质量问题,整改进度缓慢。
- **基础设施不完善**:一期仍依赖临时供电,直供水尚未实现,暖气工程因资金问题停滞,部分楼栋入户门设计不合理,与规划不符。
3. **物业费催收争议**
- 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在房屋未达交付条件、业主未签订服务协议的情况下,强行催收物业费,并以律师函威胁诉讼,引发强烈不满。
4. **逾期交房补偿问题**
- 开发商以疫情、天气等为由拒绝支付逾期违约金,但业主认为其理由不充分,且政府回复中未明确支持业主的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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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业主核心诉求**
1. **全面复工与明确节点**
- 督促绿地公司及合作单位尽快解决二期高层土地查封问题,明确复工时间表,并定期向业主公示工程进展。
- 加快一期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暖气、直供电、车库等按合同约定完工。
2. **整改质量与验收透明化**
- 对已交房的一期房屋进行全面质量排查并限期整改,公示消防验收、竣工备案等关键文件,接受业主监督。
- 重新评估3号、12号楼入户门设计是否符合规划及消防要求。
3. **暂停物业费催收并协商赔偿**
- 在房屋未达交付标准前暂停物业费催收,协商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方案,保障业主拒收房期间的合法权益。
4. **强化政府监管与协调**
- 建议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绿地唐曌宫项目进行全程督导,确保整改与复工措施落实到位。
- 协调法院加快解封土地,推动房产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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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业主心声与呼吁**
该项目涉及数千户家庭,许多业主倾尽积蓄购房,却因烂尾和质量问题陷入还贷无房的困境。我们理解政府为“保交楼”付出的努力,但当前的回复与整改力度远未达到业主预期。恳请市委市政府以民生为重,采取更强力措施,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还业主一个安全、合规的家园。
**此致**
**2025年4月8日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5-04-10 15:58:22
网友你好:
关于二期高层停工问题:二期高层部分,已确定河南久宏工程有限公司为新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且与登封绿地宇和府项目绑定,依靠登封绿地宇和府项目“白名单”等有利条件,同步对洛阳绿地城二期项目进行施工,并达到交付条件。目前,河南久宏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已进场,正在进行临建搭设和塔吊安装施工。
关于配套设施问题: 目前该小区水已经是正常直供水;电仍为工程施工临时用电。为满足一期业主用电需求,我局已协调洛阳绿地置业有限公司及县电业部门,保证业主正常用电,并按居民用电价格收取;天然气工程已完成,业主可到燃气公司自行开通;暖气工程仅剩热力交换站及与市政管道对接的部分主管道未施工,造成问题产生。考虑到一期业主的实际用暖诉求,我局已协调、督促洛阳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与热力公司签订合同,目前正在与热力公司协商建设资金问题;网络覆盖已完成,业主可自行到运营商处开通网络业务。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现场有负责工程维修人员,业主如验房时发现其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可先向物业公司进行登记,由建设单位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维修。
关于开发商交房及物业收取物业费问题:绿地一期已于2023年10月10日完成《房产面积实测报告》,于2023年11月20日按“双检双评”国家问题楼盘政策完成竣工备案验收,《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及《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已齐全,一期交付使用符合规定,不存在强制交房问题。2020年9月27物业公司通过招标的形式入驻宜阳绿地城项目且物业公司按照条例每平米收取1.6元符合备案标准,不存在物业公司强制入驻、强行收取物业费问题。
关于延期交房赔付违约金问题:经查,绿地城一区项目于2020年开工建设,2023年10月左右分批陆续交房,按业主购房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22年10月底,确实存在延期交房情况。经我局沟通协调绿地公司,就相关补偿问题,洛阳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个单位联合发布的豫建文【2020】13号文件,结合疫情、重污染天气管控、夏季汛期极端恶劣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政策,影响项目建设施工,属于合理延期,合理延期后未存在延期交房情况,不存在延期补偿问题。鉴于此情况,如果业主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依法维权。
宜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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