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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买的常绿林溪宸院,合同10月交房,小区各种施工绿化车库水电暖气燃气没有自行给业主寄了一封入伙通知书,如果不收房也要计算物业费,在大多数业主不懂入伙通知书与交房通知书的法律区别意识上部分业主收了房。现在小区没有正式的水电,三天两头停水停电燃气没有入户、暖气管道没有落实,小区四栋楼全部楼体下陷,进到小区瑟瑟发抖、地下停车场还是垃圾场,消防工程无完善就让业主们收房,政府哪个部门能管管?牵扯百姓生命财产安全问题希望你们重视一下好吗?
业主 小区 交房 入伙 暖气 水电 燃气 楼体 没有 消防工程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5-04-03 09: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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