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政府
主题:关于蓝湾玉园 15 号楼延期交房及开发商违约问题的紧急投诉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瀍河区蓝湾玉园 15 号楼业主,合同约定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交房,至今15号依然未见动工。
一、问题现状
1. 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截至 2025 年 3月21 日,15 号楼主体仅施工至 12 层,剩余 21 层未动工,与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相差甚远。
2. 开发商失信行为:
o 2025 年 年初,开发商承诺 “3 月 1 日全面复工”,但至今未兑现,工地处于停滞状态。
o 多次与开发商沟通均未得到实质性答复,存在故意拖延、逃避责任的嫌疑。
二、诉求与法律依据
1. 请求政府督促开发商履约:
o 责令开发商立即复工,明确施工计划及交房时间,并公示工程进度。
o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开发商已构成根本违约,需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责任。
2. 若无法按期交房,请求退房退款:
o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开发商未按约定交付房屋,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
三、业主面临的困境
1. 购房款为家庭3代积蓄,业主背负多年高额房贷,开发商拖延已造成巨大经济压力。
2. 长期无法入住导致租房成本增加,家庭矛盾频发,严重影响生活质量。
四、恳请政府帮助
1. 成立专项工作组介入调查,核实开发商资金链及工程停滞原因。
2. 督促开发商公开资金流向、施工计划及监管账户信息,保障业主知情权。
3. 协调金融机构、住建部门等多方资源,推动项目复工,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5-03-21 09:36:2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向开发企业了解,开发企业与金融机构及参建单位积极推进复工解决方案,优先调配资源推动项目建设。目前开发企业正通过“以购代建”模式申请政策性资金,相关材料已提交至国家开发银行贷审会评审。另外,施工准备工作也在有序进行,22#楼施工电梯已进场并安装调试,二次结构材料已经进场。15#、20#楼现场管理人员已经到位,计划近期开工,植筋设备及材料已到位,植筋作业已启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财政局
2025年3月24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