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小区临近街道夜间按顺序停车,早上7:48收到违停短信提醒,5分钟内赶到现场,在10分钟之内将车辆驶离,期间并未见到执法的交警同志在场,也并未在10分钟后(7:58之后)收到短信或纸质违停处罚提醒。结果晚上收到短信,说7:48的违停是正式处罚,要交罚款。
据了解,在洛阳交警,2024年08月30日发布的新闻《过渡期10天!》中,有《关于开展路面违法停车治理工作的通告》,通告中表示:“(一)在道路上实施以下10种情形的违法停车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违法停车的驾驶人批评教育或者不予处罚:
3.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立即驶离的;”
因此,想问一下执法部门,洛阳市的违停规定到底是怎么样的,收到违停短信后,10分钟内驶离,是否需要罚款?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3-14 16:50:24
网友您好:洛阳交警依法治理机动车违停,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诉求,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洛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凯旋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6333127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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