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5-03-14 15:29:24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该停车场已公示收费标准,并已经在城市管理局备案,根据《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加强洛阳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的通告》 一、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格管理方式。从2023年9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除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外,对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加强停车场管理。道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经公安交警部门审批后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备,道路外停车场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备。报备主要内容有:停车场名称、具体位置、泊位数、收费标准、产权单位情况、经营单位情况等。根据《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 》 第六条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停车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您也可在市级部门“城市管理局”版块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