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南昌路综合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洛阳文旅集团物业有限公司中标后违法将业务全部转包给慧选物业(我们全部所有员工工资都是慧选发的,有转账记录可查),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否则财政部门将依法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列入不良记录。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洛阳文旅集团的关注。经查,洛阳文旅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中标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南昌路综合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文旅物业负责现场秩序、保洁、工程等管理服务及设施维保。与慧选物业合作采用劳务派遣形式,后者负责基础劳务招聘与工资发放,不存在业务转包,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劳务派遣和业务转包是两个概念,如果你们不处理,那只能向人社部门做认定,到底是劳务派遣还是业务转包,反正有工资发放记录,一直反映下去
回复部门:文旅集团 2025-03-10 14:58:00
经查,文旅物业该项目与慧选物业确系劳务派遣用工合作模式,慧选物业具有相应的劳务派遣资质,由劳务公司发放工资符合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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