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了解过没,目前在洛阳生活就业的残疾人群没,她们都来自其他地方,融入到洛阳这个有温暖的城市之中,靠着自强不息精神,维持着自己生存。突然限制三轮出行,也就是断送就业生存问题。交警部门为了大家安全,也是对市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其次是有些公共交通也到达不了居住区。其次是没有无障碍,上下车也不方便,只能靠三轮出行。可不可以给肢体残疾人士,个人性化管理方式,协助残联部门,有个合理出行方案,只要有残疾证的,可以统一悬挂残疾人车牌,方便交警部门管理。也杜绝一部分老年人,上路行驶载客拉人。有些残疾朋友年龄不到50岁,就禁止他们上路,那就是断送生活来源。只要残疾人不载客拉人,不逆行,不闯红灯,可以适当放宽一些。希望有关部门给予明确答复,其次本人也是肢体残疾患者,目前是职业技能教育工作者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3-06 16:46:06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之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目前,市场销售的电动(燃油)三轮车品牌已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所有人需携带身份证、车辆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交强险保单等相关资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登记注册。结合我市实际,公安交警部门对已登记注册悬挂号牌的电动(燃油)三轮车,按照车辆用途和使用群体,采取“控增量、减存量、限区域”原则,实行统一备案管理。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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