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往的认知,办理营业执照只需房屋租赁合同即可。办理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也需要有房屋租赁合同,所以本人在2月15日租了一间门面房,交房租后取的房屋租赁,响应合法合规经营前往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因2月10日新规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房产证”,无房产证需提供“房产证明”,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由房管局,土地所,镇政府住建部门开具房产证明才能合法合规,因房东无房产证房管部门无法提供证明,房东也无购买合同及其他证明,土地所因个别原因无法提供,镇政府咨询后也回复需要开会讨论怎么去出具证明,我是个普通老百姓,拿了多年积蓄想要支持实体经济,此事本应房东去开具证明,但因房东也无法办理经营出现搁置,房子租过了,因想节省成本,办理执照和装修同步进行,我相信很多办理营业执照都是与装修同时进行,如依旧无法办理只能换经营场所,多年积蓄灰飞烟灭,望相关部门回复下我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5-03-03 15:17:09
网友你好:
诉求人在办理执照的过程中,城关所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办事群众在办理过程中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由于办事群众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根据《河南省村级组织证明事项指导目录》,告知其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出具相关证明。其提交的国土资源所加盖公章的证明,不予认可的理由为:乡镇国土所不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关,属于县国土局在乡镇的派出机构。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目前认可的证明为:1、购房合同(网签备案);2、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3、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已于2月20日向各乡镇政府发函,部分乡镇为乡村建设办公室加盖的章);4、房屋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确权部门出具的证明(需要描述清楚房屋位置、面积以及基本的建筑情况)等可证明房屋产权情况的证明。
宜阳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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