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城市管理部门负有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的职责。
然而,洛龙区子美街、希真街,河风雅叙和凌波苑小区周边长期存在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盲道、人行道及绿化带违停现象,甚至堵塞小区出入口,严重影响居民出行安全及城市秩序。群众多次通过热线、现场举报等渠道反映,但相关单位无动于衷,未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亦未增设禁停标识或监控设备,导致违停问题反复恶化。
上述行政不作为已违反《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六款关于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及居民合法权益。现请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与公共安全,对辖区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整治违法停车行为。
敬待回复及治理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2-26 15:45:22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辖区大队已安排人员加大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法治理违停车辆,如若您再次发现此类问题,您可以拨打辖区大队值班电话0379-82887110,我们将安排人员及时治理。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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