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洛阳市政府给予青年人才的生活补贴政策,这对于我们在洛就业的青年是一种额外的恩赐。但我自身因工作原因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反映:本人22年6月毕业后在洛龙区某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在市区缴纳社保,后来由于工作原因,被调动至洛阳主城区以外的县域工作,税收单位为所在县域的税务局,本人符合《洛阳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所有要求,但似乎因为缴税问题被市里排除在外,我感到非常的委屈与不公。对于我自身来说,我听命单位安排,委任到偏远县域工作本已承担许多压力,心里些许不快,现在又因在县域工作问题而享受不到生活补贴政策,而同一批入职仍在市区工作的同事们可以享受,我对此深感不公。回过头来再看生活补贴细则,我正常被市区用工单位聘用,正常在市区缴纳社保,为何调到县域工作后我享受不到该政策?细则中并没有对税收问题有明确说明,此外税收机构我又不能自主选择在市区缴存,于我来说,我应当具备享受该政策的所有条件,但此时我却被政策排除在外,我自身并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希望人社局及该政策的相关人员在执行上仔细考虑以上我所反映的特殊情况,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2-28 16:29:23
网友您好:
您的咨询已知悉,已有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详细解释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大力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