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香堤小院 开发商 以及物业 把小区 北面公共区域。 租给 个人 损害小区全体业主利益。打着城市管理名义收取停车费。 目的逼迫业主购买 开发单位 高价车位。 希望上级 能够 帮助老百姓 撤掉收费装置。 还小区业主权益。 [查看详情+]
网友你好: 经了解,该小区北面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商业配套用地,不属于小区公共区域。 宜阳县住建局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5-03-03 16:15:28
网友您好:
经调查,反映人反映的车位问题位于宜阳县香缇小院小区北侧,该小区土地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小区北侧楼房为商住一体并配建有停车场。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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