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5-02-21 17:06:15
网友你好:
我单位接到交办单后,高度重视,立即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现回复如下:
1、诉求人反映的宅基地属于红旗路社区私人宅基地,产权属于私人所有,不属于小区所有,和该小区没有任何关系。
2、业委会现在是无偿服务小区业主,如果大部分业主想重新选举业委会,可以通过业主申请到居委会,由镇政府审批报县城建局备案,依法改选产生。
城关镇人民政府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