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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7年与人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至今,现处于哺乳期,经多次沟通,人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拒绝提供劳动条件,不发放工资,只缴纳社保。
人力资源 有限公司 履行合同 哺乳期 缴纳 下属 发放 沟通 义务 工资
回复部门:国资委 2025-01-27 16:49:18
尊敬的网友您好: 我委接到群众诉求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核实处理工作,人社人力公司自情况发生时,始终与豫孟通公司及员工保持联系,建议三方共同协商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但未取得实际效果。为保障员工权益,人社人力公司已先行垫付职工社保费用4879.66 元及豫孟通公司拖欠员工2024年12月-2025年1月的工资共4200元(已转其个人账户)。后期,人社人力公司将依法向豫孟通公司原股东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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