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瀍河区通河市场龙鑫酒店食材]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投诉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谨代表自己,向贵局反映瀍河区通河市场龙鑫酒店食材存在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严重问题,恳请贵局介入调查。
我于22年8月入职。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我缴纳社保,公司的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切身利益,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直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无奈之下,我只能向贵局求助,希望贵局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龙鑫酒店食材进行调查核实,并责令其尽快为我补缴所欠社保费用,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感谢贵局为维护劳动者权益所做的努力!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5-01-24 09:30:0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诉求单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劳动监察科,将于近期对瀍河区通河市场龙鑫酒店进行立案调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人社局
2025年1月26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