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装修过程中,洛阳泽成物业强制要求按照物业规定更换窗户样式。否则就不允许安装,需要缴纳 1000 元整改保证金,才可以进小区安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物业强制规定窗户样式,侵犯了业主的自主选择权,业主可依法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的职责主要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对公共部分和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和服务,而窗户样式属于业主专有部分的权益,不在其法定管理范围内。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1-21 10:03: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状元红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社区接到居民诉求后,第一时间与诉求人电话联系,同时联系泽诚物业进行沟通,和诉求人解释并告知,按照物业提供的装修图纸进行施工,是为了安全考虑,避免安全隐患,社区将持续关注此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