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瀍河区君河湾有业主在承重梁上打孔,严重破坏承重结构。针对此问题当天已经告诉物业和瀍河区住建局,从2024年12月18日开始瀍河区物业办工作人员去了现场,只口头告知了业主和装修公司,停工找原设计单位进行鉴定。未出具任何书面的整改通知,再和物业办沟通被告知没有执法权。找到瀍河区住建局甚至找了李局长都没明确谁去积极协调解决这件事,一个月过去了没见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违法违规业主下发整改通知或者其他文件。我家里因为楼下打承重结构已经出现裂缝,而一个月过去了,没有行政执法人员去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情况出具任何文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了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切不得玩忽职守,但举报一个月过去了信息如石沉大海,主管部门没有采取任何行政手段。我想问一下洛阳市这一块的行政执法主体是谁?也就是那个部门能管这事,请政府明确回复?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5-01-20 09:25:01
尊敬的网友:
您好!预计近期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住建局
2025年1月24日
尊敬的用户: